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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10-1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

  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农业农村相关发展建议,协助相关项目组织实施。

  (二)承担粮油、食用菌、水果、种子种苗、肥料等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应用推广工作;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三)协助农村经济体制、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实施,协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相关服务性工作。

  (五)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相关服务工作。

  (六)承担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检测、检验和农产品产地检测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农业农村信息收集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林业生态能源技术、沼气利用技术应用与推广等农村能源相关工作。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编〔2019〕66号)。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调研、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息、宣传、绩效、信访、后勤及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单位党群工作。

  (二)粮油生产技术推广科。负责粮油作物、食用菌的新品种和先进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监测粮油作物、食用菌生产情况;组织粮油作物、食用菌重大技术合作攻关;协助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管理。

  (三)水果生产技术推广科。负责实施全市水果生产发展规划、计划、措施;负责水果无病苗木繁育基地建设;开展水果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

  (四)种业技术服务科。负责组织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相关技术性工作;负责种业技术培训和指导。

  (五)土壤肥料工作科。负责全市土壤肥料资源调查,土壤改良与培肥,土肥水硒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土壤肥料检测、土壤肥力监测及耕地质量分等定级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六)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提供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农村宅基地改革、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相关工作。

  (七)产业融合发展科。配合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相关服务工作;承担非公经济及一村一品工作;协助做好农产品展示展销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工作。

  (八)农田建设服务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九)农业信息化技术服务科。为全市农业相关电子信息采集系统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大宗农作物等遥感调查监测工作;协助做好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络运行的相关工作。

  (十)农村能源开发科。负责农村生态能源技术、沼气利用技术应用与推广等农村能源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88032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302.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02.4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4.14万元,增长9.6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4.2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0.90万元,增长7.6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24万元,增长464.8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302.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02.4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4.14万元,增长9.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4.37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和补助开支。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7.55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

  2.卫生健康支出(类)84.4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和补助开支。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4.42万元,下降4.97%,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

  3.城乡社区支出(类)28.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开支。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3.24万元,增长464.80%,主要原因是项目任务加重。

  4.农林水支出(类)809.54万元,主要用于各业务项目开支。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4.17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项目任务加重。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0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确权项目。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任务加重。

  6.住房保障支出(类)65.8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30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

  7.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8.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74.2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0.90万元,增长7.68%,其中:基本支出1024.08万元,项目支出250.13万元。

  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73.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7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入尾声,经费开支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8.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8.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87.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0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任务加重。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任务加重。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4.0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1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9%,造成差异的原因是退休2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8%,造成差异的原因是退休2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5%,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工资调标。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8.2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24万元,增长464.8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8.24万元。

  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24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任务加重。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次,接待人次5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接待人次0次。外事接待批次0次,接待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0.77万元,下降17.82%,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67万元,下降20.48%,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完成绩效指标任务。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完成绩效指标任务。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基本完成绩效指标任务。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基本完成绩效指标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260539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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