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桂林市农业农村局二层机构,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推广种植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咨询,农技人员及农民技术培训,农业质量监督检验测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自收自支财政定额补助的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编制9名,无内设机构。单位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科级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
第二部分: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88014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70.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8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4万元,增长5.2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0万元,增长5.2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调增。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基本账户的门面出租押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1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55.56%,主要原因是基本账户的门面出租押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减少。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70.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0.8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4万元,增长5.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3.3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决算与2023年的决算计算口径不一致。
2.卫生健康支出(类)3.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3.3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决算与2023年的决算计算口径不一致。
3.农林水支出(类)47.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9.66万元,下降29.23%,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决算与2023年的决算计算口径不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类)6.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6.5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决算与2023年的决算计算口径不一致。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1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0.7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0万元,增长5.20%。其中:基本支出70.7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04万元,支出决算为7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及社保基数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及社保基数增加。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9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及社保基数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7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3%,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及社保基数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造成差异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4%,造成差异的原因是预算收入的增长达不到基本支出的增长速度。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34.9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260559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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